按照《民政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融合行动项目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26〕35号)要求,经地方申报、省级相关部门推荐、专家评审,拟将浙江省湖州市等20个地区,作为2026年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融合行动项目的拟入选项目地区。
按照相关工作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6月2日至6月8日。公示期内,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民政部、财政部书面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并提供所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学习)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以便了解核实有关情况。
按照《民政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融合行动项目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26〕35号)要求,经地方申报、省级相关部门推荐、专家评审,拟将浙江省湖州市等20个地区,作为2026年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融合行动项目的拟入选项目地区。
按照相关工作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6月2日至6月8日。公示期内,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民政部、财政部书面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并提供所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学习)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以便了解核实有关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