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心理健康问题在高职学生群体中日益凸显,传统的心育模式已难以满足现实需求。2025年《湖南省促进学生心理健康条例》的颁布实施,为高职院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供了政策指引。本文基于该《条例》,结合常德科技职业技术学院的实践探索,提出“校-医-家”三位一体的心理健康教育模式,并从系统性协同、法治化保障、课程体系优化及危机干预机制四个维度展开论述,以期为高职院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供理论参考和实践路径。
传统高职心理健康教育模式往往以学校为主导,家庭参与不足,医疗资源匮乏,导致心理问题识别滞后、干预效果不佳。《条例》第三条强调“全社会共同责任”,为构建多方协同的心理健康教育体系提供了依据。
实践表明,将学校、医院和家庭三方作为全社会心理健康教育生态圈中的核心圈层,各方在履行主体责任时注重系统协同,是有效的心育模式。比如校医协同举措中医院派心理专家定期驻校服务,在严重心理问题甚至精神疾病的甄别、转诊和典型个案研究等方面,医院彰显精神病学的权威性和健康维护的专业性;学校心理教师到医院跟岗学习,能快速提升专业能力。家校协同时,学校可联合医院通过家长培训、线上交流平台等方式,增强家长心理健康意识,减少病耻感。对学生住院治疗、休学复学的处理,三方协同更加必要,有个案实证:学校艺术设计专业学生孙某在医院专家驻校服务时,在心理老师陪同下鉴别出精神障碍症状,后期老师参与家长陪护医师主治,从治疗到康复的跟踪,休学到复学期间的服药指导和心理疏导,有心理老师、主治医生和家长的及时沟通和处置,不到两个月学生已复学。
这一模式突破了传统单方主导的局限,形成“预防-干预-跟踪”的全链条支持系统。
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有效开展离不开制度保障。《条例》第五条、第十三条、第十六条等条款,对家庭责任、家校沟通、医教协同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为高职院校心理健康教育提供了法治化框架。
具体实践路径包括:签订三方协议:明确学校、医院、家庭在心理健康教育中的权利与义务;协议之下协商制定系列合约,如《心理咨询保密协议》《心理康复知情承诺书》《学生心理治疗转介同意书》等;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在保护隐私前提下,实现心理危机个案的科学转介与跟踪;规范危机干预流程:依据《条例》要求,制定标准化的心理危机应对预案。
法治化保障能有效减少家校矛盾、提升干预效率,确保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规范、可持续开展。
高职学生心理危机事件往往具有突发性和复杂性,仅靠学校单方力量难以有效应对。《条例》第十六条提出“医教协同”要求,为危机干预提供了政策支持。校医家联动机制主要包括:建立“会诊”机制:针对特殊个案,组织学校心理教师、医院专家、家长共同研判干预方案;实施分类干预策略:对抑郁、焦虑、网络成瘾等同质群体,制定差异化干预措施,学校、家长、医院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实施干预。长期跟踪反馈:通过数字化平台(如心理健康APP)动态监测学生心理状态,及时调整干预策略;还可通过家访解决贫困家庭的帮扶问题。
这一机制实现了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预防”的转变,提升了心理危机干预的科学性和精准性。
教育工作的专门机构是学校,综观《条例》全文,23条规定中有11条是关于学校职责的,这也指明在学校医院家庭三方协作中,在一体化思维的系统协同时,学校始终发挥引领作用有效落实心理健康教育发展性、预防性、治疗性目标任务。高职院校心理健康教育不能仅停留在心理咨询和危机干预层面,而应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强调心理健康教育的时代性和创新性,要求结合学生特点优化教育方式,夯实心育基础。
实践中我们重点进行了课程体系改革,探索了五育融合的大心育模式:德育+心理:在思政课程中融入情绪管理、人际交往等内容;体育+心理:通过团体运动、素质拓展等方式缓解焦虑;美育+心理:利用艺术表达疗法(如绘画、音乐)帮助学生宣泄情绪;劳育+心理:结合职业实训,增强学生抗压能力和职业适应力。
高职院校心理健康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学校、医疗机构、家庭及社会各方的协同努力。《湖南省促进学生心理健康条例》的出台,为构建“校-医-家”三位一体模式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政策支持。未来,高职院校应进一步优化协同机制、强化法治保障、创新课程体系、完善危机干预,真正实现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学化、规范化和长效化,为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保驾护航。